从社保缴纳角度来看,国家早有明确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若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应遵循 “先转后清” 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规清理 。在上海落户申请流程里,一旦发现存在异地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相关部门会极为审慎地对待 。例如,小张在申请上海落户期间,被查出在上海缴纳社保的同时,其户籍地也在为其缴纳社保,这种重复缴纳行为与上海落户政策所强调的社保缴纳唯一性相悖,严重影响审核结果 。按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与小张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而对于落户申请而言,这种情况很可能导致其申请被驳回,即便后续按要求完成清理,也需向审核部门详细解释重复缴纳的原因,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证实并非存在违规操作或骗取社保待遇的意图 。
步骤一:网上申报—单位人事和区人才
社保、个税、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的主体必须一致吗?
如果出现 “两家公司同时给你报税”,必须提前 3 个月去税务局做 “个税更正”,并提供《情况说明》(盖两家公司公章)。
单位未纳入 “重点机构” 名单,是否有落户资格?
若您在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作为交换生前往国外高校交流学习,且最终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从学历角度满足人才引进对学历层次的基本要求,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例如,您在国内 A 大学攻读全日制硕士,期间作为交换生前往国外 B 大学学习一学期,最终顺利从 A 大学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这种情况下,国内的硕士学历是被认可的 。但如果在交换学习期间,还获得了国外高校授予的学位,那么需要对该国外学位进行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只有经认证后的国外学位,才会在人才引进落户审核中被承认 。比如,若您在国外交换期间获得硕士学位,应及时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国外高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等材料,完成认证流程 。